(一)若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要求借款人还款,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二)若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当借款人拒绝还款时,出借人应在三年诉讼时效内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三)无论哪种情况,若权利受到损害超过二十年,通常法院不再保护,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