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与对方沟通,指出其教育方式存在的问题,让其采取正确教育方式,防止负面言行影响孩子。
(二)如果沟通没有效果,拥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在探望孩子的时候,给孩子正确的引导,帮助孩子树立正确观念。
(三)若对方的不当教育行为已经严重伤害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作出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裁决。
(四)注意收集对方不当教育孩子的证据,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