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退婚涉及彩礼问题,若未办结婚登记、办了登记未共同生活、婚前给彩礼致生活困难,可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支持。
(二)若双方共同生活过或部分彩礼用于共同开销,返还数额可酌情减少。
(三)涉及其他财产纠纷,个人财产归各自,共同财产按出资等情况分割。
(四)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男方可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