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遭受家暴方,在离婚诉求上应积极收集家暴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向法院证明家暴事实,推动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二)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要明确提出适当多分财产的请求,并收集好因家暴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物质损失的相关票据,同时可结合家暴具体情况主张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
(三)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无过错方应强调家暴方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的不利影响,争取法院将抚养权判给自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