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若无母亲不宜抚养的情形,可争取由母亲抚养。若有此类情形,父亲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抚养权。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争取抚养权时,要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方面展示自身优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其意愿,可让子女表达自己想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想法。
(四)若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况,要提供相关证据,以争取优先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