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先自行协商处理,形成一致意见,按照商定结果确定房屋归属,比如一人拿房并继续还房贷,同时给另一方补偿。协商好之后还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具体事项,避免后续纠纷。
(二)协商失败,要及时起诉到法院,提供购房合同、还款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法院查明事实,作出合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