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可证明自己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情况,且确保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
(二)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若出现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未办结的情况,可申请取保候审。
(三)积极退赃退赔,主动与被害人沟通并取得其谅解,以此增加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