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时,对于医疗费,要保留好医疗机构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误工费方面,准备好能证明误工时间的材料,如医院的休假证明,以及收入状况证明,如工资流水等。
(二)护理费需提供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的相关证据,比如护理协议等。
(三)交通费要留存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的交通票据。
(四)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可查询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五)营养费收集医疗机构关于加强营养的意见。
(六)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准备好上述收集的证据以及起诉状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