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者要避免以假充真,若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会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若销售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会被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还会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销售者应避免与上游生产者共谋实施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否则会以共犯论处。
(三)销售者需保证所售产品无缺陷,防止因产品缺陷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否则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若被行政机关先行查处,罚款会折抵罚金,已执行的行政拘留会折抵刑期。同时可争取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以减轻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