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男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确定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二)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
(三)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确定。
(四)存在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五)抚养费通常定期给付,条件允许时也可一次性给付。
(六)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原定抚养费不够时,可要求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