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两个孩子年龄和所需生活费用相近,夫妻双方可各自承担抚养孩子的费用,不用给对方支付抚养费。
(二)若两个孩子年龄差距大、生活费用差异明显,抚养花费少的一方要给另一方支付一定抚养费。
(三)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一定比例给付,养两个以上孩子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及上述比例确定。
(四)双方可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