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权益受损方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聊天记录等,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与对方沟通协商,要求其停止赠与行为,并尝试让“小三”返还财产。若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准备好起诉状和收集的证据,请求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小三”返还受赠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赠与行为,未经另一方同意,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