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微事故中,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协商划分责任,能快速解决纠纷、节省时间和成本,可自行达成责任分担意见。
(二)协商划分责任的结果仅约束双方,若一方反悔不能作为强制依据。
(三)事故严重,涉及公共安全、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时,不能仅靠协商,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分析成因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赔偿等事宜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