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相关证据。在购房、还贷过程中,要保存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银行还贷记录等,以便在需要分割房屋增值部分时证明资金来源和还款情况。
(二)了解计算方法。若遇分割情况,可按照对应的情况使用相应计算方法。对于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可依据公式“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