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时主张物质损害赔偿,要明确实际损失为因对方过错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像家暴损坏财物、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造成的财产流失等。
(二)为了能获得赔偿,需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损失存在及具体金额,例如维修发票、购物凭证等相关书证。
(三)若过错方行为影响无过错方经营活动,赔偿额一般按实际减少的经营收益计算。
(四)赔偿数额不能超出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范围,遵循全部赔偿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应遵循全部赔偿实际损失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