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案件中双方都不出庭,法院将按不同情形处理,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可缺席判决;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双方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需提前提交书面意见,法院综合审理判决。
法律解析:
离婚诉讼关系到当事人身份关系,且需查明感情是否破裂等关键事实,所以通常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原告若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意味着主动放弃诉讼,法院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在此期间提出反诉,法院为保障被告权益,可进行缺席判决。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且经传票传唤仍不到庭,法院同样可缺席判决以推进诉讼进程。而当双方因重大疾病、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时,提前提交书面意见能让法院了解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态度,进而结合其他证据作出公正判决。如果在离婚案件中遇到此类复杂问题,或对自己的权益保护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详细咨询,以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