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对方追尾负全责时,停车费承担分情况,公务原因产生的停车费由行政机关承担,非行政调查原因产生的停车费通常由对方承担,可先由保险公司赔,超出部分对方自担,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若停车费是因交警部门调查等公务原因产生,这属于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范畴,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当事人不用缴纳。而在车辆维修期间或其他非行政调查原因产生的停车费,由于对方在事故中负全责,按照责任划分原则,停车费一般由对方承担。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时,会先由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则由对方自行承担。当事人遇到此类情况可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停车费赔偿事宜。若在处理停车费赔偿问题上遇到难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