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诉讼被驳回,法院一般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诉讼费,多种情形下案件受理费可减半交纳,败诉方负担受理费,预交方胜诉时法院应及时退费。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被驳回时,法院需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的十五日内退还诉讼费。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如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以及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诉讼请求且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都可减半交纳。当出现驳回诉讼请求等情况,受理费由败诉方承担,若预交方是胜诉方,法院就应依法及时办理退费。当事人要密切留意案件进展,在规定时间内关注退费情况。若未按时收到退费,可与法院沟通解决。如果大家在诉讼费用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