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事故认定书丢失需理赔,可前往出具认定书的交管部门申请复印留存原件,加盖公章后,此复印件与原件有相同效力,可用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二)收集其他证明事故情况的证据,像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视频、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结合保险合同等资料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按实际情况及保险条款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会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