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赔偿意愿和经济能力强,让对方垫付修车费,对方再向其保险公司理赔。
(二)若对方不愿垫付,自己先垫付,凭借维修发票等证据向对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
(三)自身经济困难时,让对方的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
(四)协商不成,自己垫付费用后,通过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修车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