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在离婚时若无特殊情况,可尽力争取将抚养权判归母亲,若母亲不想直接抚养,与父亲协商一致让父亲抚养。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商抚养权不成时,想要抚养权的一方可提供自身良好经济条件、稳定生活环境等证明材料给法院,以争取法院认定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孩子意愿,和孩子做好沟通,让其表达真实想法。
(四)若一方出现虐待子女等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另一方应收集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