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自首情节,可以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能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若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也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积极退赃退赔,将销售假货所得款项退还,展现悔罪态度。
(四)尽早准备好资金,积极缴纳罚金,这能体现悔罪诚意。
(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认罪、认罚、悔罪,法院一般会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