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付出较多家庭义务的情况,双方可友好协商补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综合一方付出义务大小、另一方经济状况等判定。
(二)若因一方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应及时收集对方过错的相关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的照片、录像,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在主张赔偿时,按物质与精神损害分别列出具体赔偿要求,最终数额由法院结合过错程度、造成后果、过错方经济能力等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