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借条要素。在书写借条时,明确双方身份、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等必要信息,让借条成为有力的证据。
(二)保留交付凭证。借款交付时,尽量通过转账方式进行并留存转账记录,若是现金交付,要有相关证据证明。
(三)多渠道收集证据。除借条和交付凭证外,保留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四)申请财产保全。在必要情况下,为避免胜诉后执行困难,可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债权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