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这些情形,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可向法院起诉,一般会得到支持。
(二)若不存在上述情形,一方拖着不离婚拒绝退还彩礼,另一方起诉离婚并主张彩礼返还时,要准备好相关事实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若彩礼有共同花费部分,可主张扣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