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已结婚并共同生活,彩礼归收受方,无需进行分割。
(二)出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以离婚为条件)这些情形,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给予支持。
(三)彩礼在婚后获得且赠与人未明确只归一方,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