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卖假货23万的当事人想要争取更有利的量刑结果,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
(二)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主动退回违法所得,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尽量弥补因其销售假货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三)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