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被批捕后,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随时申请。符合的情形有:一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使用附加刑;二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四是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没办结,需要取保候审。
(二)申请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要向司法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三)司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会作出决定。若同意取保候审,会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找保证人或者交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