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地的确定
若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通常可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债权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若书面合同有有效管辖约定,应向约定的法院起诉。
(二)起诉准备
起诉时,要准备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像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若没有管辖约定,可选择去外地客户住所地法院起诉,符合条件的也能在债权人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