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
2.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像一方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等情况,该方会被优先考虑。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他们的真实意愿会得到法院尊重。
4.当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且都想直接抚养子女,而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同时老人有能力且愿意帮忙照顾的,可作为父或母直接抚养的优先条件。
解决措施与建议:父母尽力为子女创造良好成长环境;若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可友好协商,无法协商一致则通过法律途径,提供有利于自身争取抚养权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