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中负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补偿数额结合家务劳动时间、精力投入、对家庭贡献等综合考量,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二)离婚损害赔偿: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女方可主张赔偿。赔偿数额根据过错程度、行为后果、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
(三)其他合同或侵权情形:依据具体合同约定或侵权造成的损失计算补偿款,以恢复原状、填补损失为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