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团伙盗窃上亿的犯罪行为,主犯应认识到自己需对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担责,争取主动自首、立功以及积极退赃退赔,以争取从轻量刑。
(二)从犯要明确自己在犯罪中作用较小,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情况,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所有涉案人员都要重视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对量刑的影响,积极创造有利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