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团伙盗窃十几万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是主犯,要做好承担较重刑罚的心理准备,但可争取通过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方式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若为从犯,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三)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准确区分主犯和从犯,结合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是否为累犯等情节,综合判断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