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盗窃财物数额巨大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退赃退赔,争取取得被害人谅解,以此作为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理。
(二)不同省份对盗窃数额巨大的标准有差异,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要了解所在地区具体的数额标准。
(三)若存在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加重情节,犯罪嫌疑人要认识到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