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有贷款的房子分割分情况处理。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且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属共同财产,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未还贷款是共同债务。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首付贷款买房的情况,考虑到首付及产权登记因素,房子归产权登记方合理,但另一方参与了共同还贷,所以产权登记方要对其进行补偿。而婚后购买的房子,因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要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若在离婚时遇到有贷款房子分割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