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通过法院调解直接离婚,要争取达成调解离婚的结果,这样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二)若调解和好,就维持婚姻关系,若想离婚可后续再考虑是否提起诉讼。
(三)若调解不成等待法院判决,要尽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增加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