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时孩子超8岁但未达18周岁,未直接抚养方要按规定支付抚养费。双方可先就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费用和期限。
(三)若子女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且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未直接抚养方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