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该企业已经注销,且当时未办理税务登记,要开具相关证明会相对复杂,以下是一些可行的途径和步骤:
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携带资料 :您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您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还需准备能证明您身份与企业关系的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有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沟通内容 :前往企业原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是企业注册地址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向工作人员说明企业的具体情况,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若有)、注销时间、未办理税务登记等信息,询问能否开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证明。
特殊情况 :如果税务系统中没有该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的记录,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系统查询结果为您开具相关证明。但如果企业在注销过程中涉及一些未处理的税务事项或者存在异常情况,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您先处理这些问题,才会考虑开具证明。
寻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助
查询档案 :企业注销的相关档案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留存,您可以前往企业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查询该企业的注销档案资料。
获取证明 :档案中可能会有关于企业税务登记情况的记录或说明。如果档案中有相关信息能证明企业未办理税务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会根据档案内容为您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提供档案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考虑其他证明方式
书面声明 :如果确实无法从税务机关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正式证明,您可以考虑自行撰写一份书面声明,详细说明企业的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销时间、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原因等,并签字确认。在必要时,这份声明可以作为一种补充证明材料,但它的法律效力相对较弱,可能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