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可以向肇事方以及对方车辆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关键看两点,一是父亲去世和半年前车祸有没有因果关系,二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即便交警认定你父亲骑自行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对方机动车一方依旧有法定赔偿义务,不会因为主责就一分不赔。
先讲时效,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事故发生当日起算,事发才半年,远没过期,你们作为近亲属随时可以协商或者起诉,不存在时间太久不能索赔的说法。再讲核心的因果关系,半年后死亡大多是车祸造成的重伤长期卧床引发并发症,比如肺部感染、血栓、器官衰竭、颅脑损伤迟发性病变,只要完整留存所有住院病历、抢救记录、死亡医学证明,病历里能体现死亡诱因是本次交通事故遗留损伤,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明确交通事故对死亡结果的损伤参与度,只要鉴定认定存在因果关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都能一并主张,如果夹杂自身基础病,法院会按照鉴定的参与度比例折算对应赔偿金额,单纯自身疾病突发和车祸无关的,只能主张事故前期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不能追加死亡相关赔偿。
赔偿计算规则要分清,对方是机动车的话,先走交强险全额赔付,死亡伤残限额十八万、医疗费用一万八,这部分不划分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