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里要详细说明理由并附上主要证据,上一级交管部门会对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程序等进行审查。
(二)若复核维持原认定,在后续赔偿民事诉讼中,可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异议,法院会结合全案证据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在此过程中,要自行收集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能证明自己无责的有力证据,用于复核或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