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中关于金钱给付的约定,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有法律约束力。若一方没按约定支付钱,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
(二)金钱给付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从约定的给付期限届满日开始计算。若超过三年起诉,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等情况,将不再保护胜诉权。不过债务本身依然存在。
(三)若在这期间有催款等行为,会让诉讼时效中断然后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