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若想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起时准备好起诉状及结婚证、身份证、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
(二)法院审理会先调解,调解无效且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法院应准予离婚。
(三)即使不存在法定情形,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可能判离。
(四)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判离可能性通常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