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对方起诉离婚而自己不愿离,可按时参加庭审表明态度,阐述夫妻感情未破裂事实,反驳对方证据,诉讼期间修复关系,即便首次未判离对方再次起诉,积极改善关系仍可能让法院不判离。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当对方起诉离婚而自己不愿离时,按时参加庭审表明不同意离婚的态度是重要的应对方式。若对方以感情破裂起诉,阐述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事实和理由,能帮助法院全面了解夫妻关系状况。若对方有证明法定离婚情形的证据,进行反驳可避免因不实证据导致不利判决。诉讼期间积极修复夫妻关系,体现了挽救婚姻的诚意和行动。即便首次诉讼法院未判离,对方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在此期间积极改善关系,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感情状况,仍有可能不判决离婚。如果在离婚诉讼中遇到复杂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