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朋友的爸爸是一个公安机关的高层,现在有人怀疑他贪污,要进行侦查,反贪侦查执行监视居住如何运用的

帮助5人 7.8k浏览 匿名 2018-04-17 甘肃嘉峪关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监视居住也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只是与其它强制措施相比限制自由的程度不同,新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条款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新增加了四条,分别是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和第七十六条。
      
    1、新增条款第七十二条重新规定了适用条件。规定了五种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五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将监视居住定位于减少羁押的替代措施。
      
    2、反贪侦查执行监视居住第七十三条主要规定了监视居住的具体适用问题。此条款规定了指定居所执行的具体条件,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往往容易发生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情况,该条款对此做出了限制,指定居所执行限于两种情形: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二是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此外还规定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这一规定明确禁止了实践中在看守所、审讯室、固定的办案点这类专门场所执行监视居住的做法,此规定进一步保障了被监视居住对象的人身权益。为防止这一措施在实践中被滥用,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限,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此外还对通知家属、委托辩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了被执行家属的知情权,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接受辩护服务的权利,充分体现了人性化和人权化。
      
    3、第七十四条明确了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期限折抵刑期的问题。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4、第七十六条对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被监视居住人遵守监视居住规定情况进行监督,这样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并第一时间掌握被监视居住人的情况。
      二、反贪侦查工作中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面临的问题
      据统计,在反贪工作实践中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与其它强制措施相比使用的次数比较少,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存在着如下问题。
      
    1、决定是否适用难。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五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但在反贪工作实践中,对那些有犯罪嫌疑,但尚无足够证据使其达到决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又一时难以排除,需要继续侦查,同时犯罪嫌疑人又提供不了取保候审保证人和保证金的,应当适用监视居住措施但却不适用,遇到这种情形时,检察机关作为决定机关往往处于两难的境地。
      
    2、执行操作难。新刑事诉讼法延续了原来的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做出决定的机关,决定权与执行权相分离,在实践工作中却很难执行。一方面检察机关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案件都是在侦查环节的案件,作为侦查人员,他们希望第一时间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动态,及时获取侦查信息,以保障侦查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另一面公安机关的执行人员对案件具体情况并不熟悉,很难从犯嫌疑人的动态中分辨出并获取对侦查工作有利的资料及信息。由此,在实践中就有可能出现检察机关代为执行的现象,有的检察机关在做出监视居住的决定后,先交给公安机关,再由公安机关委托该检察机关来具体执行。
      
    3、选择执行场所难。新刑诉法明确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再指定的居所执行。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但是在反贪侦查工作中,贪污贿赂案件的取证难度要高于一般案件,如果不能切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外界联系,那么在通讯条件高度发达的今天,串供、毁证等妨害诉讼的行为将在所难免。摆在反贪干警面前似乎只有两条路:要么不按法律规定执行监视居住以顺利调查取证;要么就依法在法定场所执行而任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妨害侦查活动的顺利开展。所以,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如果检察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那么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会使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面临更大的考验。
      
    4、防止犯罪嫌疑人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难。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比取保候审要严厉,这就是要求犯罪嫌疑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会见他人,新刑事诉讼规则没有对“他人”做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事实上犯罪嫌疑人不用会见他人,通过通信手段或与之在一起生活的亲属也可以进行串供或是毁灭证据。
      三、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全面提高反贪侦查水平
      新刑事诉讼法的出台,使反贪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为切实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全面提高反贪侦查工作水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解决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
      
    1、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作用。立法上规定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而具体负责执行的人为公安机关的警察,那么,同为警察,我们应该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是否可以允许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具体执行检察机关决定的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针对此种情形,检察院成立监督小组对其执行过程进行监督,这样也可以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问题。
      
    2、侦查重心前置,把案件突破的工作重点放在初查阶段的证据准备上。侧重把突破的工作重心放在口供认罪之前的调查取证上,围绕主要线索,收集尽可能多的突破口,周密计划,巧妙利用掌握的证据,合理掌握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时机,将大量工作完成于“十二小时”之前。
      
    3、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即便我们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也难免会出现串供、毁证等情况,那么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反贪情报信息工作,进一步提高现代化装备,运用科技手段掌握犯罪嫌疑人的信息,获取并固定侦查工作所需要的证据。
    全文
    7 2018-04-17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7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反贪侦查执行监视居住是如何运用的?
一键咨询
  • 157****55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4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2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3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7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8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7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银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2****47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3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5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3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5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1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8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6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3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2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银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7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6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8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2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8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2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8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7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1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3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6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4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0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4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6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7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4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1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扬州188****522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8****612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8****377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我国的反贪局有侦查权吗?
我国的反贪局是有侦查权的。反贪污贿赂总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属的一个内设机构。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等职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反贪局退回补充侦查怎么办?
反贪局退回补充侦查的,应当由公安机关对关案件进行再次调查取证,在对犯罪事实进一步认定和掌握确凿的证据后,再次提交批捕申请,但如果两次退侦的,则需要对当事人采取取保或者释放。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违反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务员违反商业行为规范经营企业之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所有在职公务人员均被禁止以个人独资或者与他人共同投资、合股、合伙设立公司的形式进行商业活动;
第二,严禁未经授权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进行商业经营活动;
第三,公务员亦不得通过从事居间服务活动获取经济利益;
第四,在职公务员禁止直接参与任何盈利性活动的经营和管理;
第五,在职公务员不得担任或参与任何企业或营利性组织的职务。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怎么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个人独资公司监事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其应履行以下重要职责与义务:
首先,监事有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管;
其次,监事有责任监督董事会成员以及高层管理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所实施的各项活动,如发现任何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监事有权向董事会提出罢免该等人员的合理建议;
最后,若发现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对公司造成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监事有权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责任义务如下: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侦查期间监视居住会停止侦查吗
监事居住时不可以终止侦查的。因为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未成年人订立合同监护人是否必须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监护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及其应承担之责任,可从以下几个重要层面进行概述:
首先,监护人必须确保被监护者在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方面得到充分保障。
这其中,对被监护人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的维护,以及对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权利的保障尤为重要。
同时,监护人也应该出于被监护人的最佳利益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合理使用或者处置。
若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犯,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有资格代表被监护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申请,并代为参与相关的民事诉讼活动。
其次,监护人还需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那些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仅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来说,他们的监护人自然而然地成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最后,监护人还需要承担起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的重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监视居住退侦会被羁押吗
退侦一般是指退回侦查机关或者侦查部门补充侦查,在监视居住期间也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即使有这样的情况,原则上来说也不会变更强制措施,羁押监视居住人。通常只要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那么在监视居住期间就不会被羁押。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监护权协议变更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确立的监护权变更协议并无需经过公证环节而自然有效,唯需满足合法生效的必要条件方可发挥作用。
监护权协议并未将公证书作为其生效的必备前提条件,然而如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公证需求时,可在自愿原则下针对监护权协议申请办理公证程序。
经由公正机构认证后,监护权协议具有更为严格的法律约束力与公信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别人怀疑我刮了他的车我怎么反驳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我们不慎碰撞他人车辆时,应如何妥善处置?
首先,绝对不能选择逃避责任。
您可以主动与被撞车主取得联系并积极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同时,您也有权选择报警,届时警方将会出面协调,向车主施压,敦促其提供有效信息以便后期相关处理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另外,您还需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评估。
其次,若在事故发生后,被撞车主及交警尚未抵达现场,作为肇事方,您应当立即使用手机进行拍照取证。
请务必将两辆车的碰撞现场完整地记录下来,包括车牌号码等关键信息。
随后,您需要将自己的车辆移至相对安全的地方,以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如果您在碰撞他人车辆之后选择逃离现场,那么只要对方车主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起事故完全由您负责,那么您将面临被判定为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
这种行为不仅会给您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更可能影响到您的个人声誉以及未来的驾驶生涯。
因此,请务必谨慎对待每一次驾车出行,确保行车安全,避免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