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知晓宣判结果,对于简单案件可在开庭时询问法官是否会当庭宣判,若当庭宣判,耐心等待五日以内判决书送达。
(二)对于复杂案件一般是定期宣判,需关注法院在审限内的判决情况。适用简易程序且可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受理后二十日等待结果;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在一个半月内等待;适用普通程序的,在受理后最多三个月等待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