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自愿离婚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申请发离婚证,能快速结束婚姻。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要准备好充分证据证明分居事实及因感情不和分居,若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即便未分居满二年,有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也可能判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