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索要子女抚养费时,务必以子女名义进行。因为从法律关系看,抚养费支付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权利主体是子女。
(二)若子女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人,因其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参加诉讼,此时要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直接抚养方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参与诉讼,能在子女权益受侵害时,依职权维护子女利益,保障诉讼顺利开展和子女获得抚养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