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如严重疾病等,这时可由父亲抚养。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要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陪伴时间等方面综合考量,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判决。
(三)已满八周岁子女:要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一方有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况:法院通常不将抚养权判给该方。
(五)父母达成抚养协议:若协议不损害孩子利益,法院会尊重双方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