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时,除了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能证明对方支付义务的材料,要保存好孩子的开销凭证,像学费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以及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记录,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
(二)书写起诉状,要准确填写原被告信息,清晰列出诉讼请求,包括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详细说明事实与理由。
(三)携带起诉状、证据材料和身份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四)立案后,按照法院通知准时参加庭审,在庭审中充分陈述事实并出示证据。
(五)若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