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公司集资诈骗流水六百万这一情况,公司应尽快筹集资金进行退赃退赔,这在司法实践中是重要的从轻情节。此外,相关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果有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其他犯罪事实,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可认定为自首,争取从轻处罚。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积极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这属于立功表现,也能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三)对于犯罪情节进行详细梳理,证明公司在犯罪过程中存在可酌情从轻处理的情节,如集资款项部分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